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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瓶梅》西门庆形象新论(1)
2011-06-04 03:17:45 来源(剧本网www.juben98.com): 作者: 【 】 浏览:3859次 评论:0

 

作者:曹炳建

明代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封建商人的典型——《金瓶梅》西门庆形象新论

【内容摘要】不论是从财产来源还是经营模式看,西门庆都不具备新兴商人的性质,而更多地带有封建商人的特征。他虽然亵渎封建政治,破坏封建秩序,但他破坏和亵渎的却正是封建政治、封建秩序中最符合民众利益的部分。他固守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婚姻制度,以残害女性为乐,和明代后期新兴市民以及启蒙思潮的思想家们并无共同之处。他所固守的正是封建政治和封建秩序中最丑恶的部分。他放纵的性生活,非但不具备丝毫的“人文主义精神”,反而是对人性的践踏和背叛。他在商业经营中表现出一些新经济的因素,但这并不足以撑起一个“新兴商人”形象,他仍然只能是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封建商人的典型。
 
     【关键词】《金瓶梅》 西门庆 封建商人
 
     早在上世纪30年代,吴晗就认为,《金瓶梅》“以批判的方法,暴露当时新兴的结合官僚势力的商人阶级的丑恶生活”。但这里的“新兴”商人,却被认作“必然没落”的阶级[1],而不是后来所谓的带有初期资本主义性质的“新兴商人”。80年代初,蔡国梁等先生进一步认为,“《金瓶梅》最突出的成就是,表现了明中叶资本主义萌芽时的新兴商人势力的崛起,形象地展示了商业资本积累的过程”[2]。80年代后期,以卢兴基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又将此一观点明朗化,认为“西门庆是16世纪中叶我国封建末世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一个新兴商人”,“是在朝向第一代商业资产阶级蜕变的父祖”[3]。时至今日,“新兴商人”说仍然是西门庆形象评价中颇有影响的观点:“西门庆不仅仅是一个沉湎于情色而不能自拔的淫棍,更是一个有着商业头脑的新兴商人”[4]。笔者认为,新兴商人说不符合《金瓶梅》中的西门庆形象的实质。他虽然是一位商人,却带有封建商人的本质特征。
 
    
 
     认定西门庆是新兴商人形象的重要理由之一,便是认为《金瓶梅》产生于明代后期这个“天崩地解”的时代,在高度发展的封建经济内部,已经孕育出了资本主义萌芽,商品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。虽然这些“还没有促使一个独立的资产阶级的产生,但这一经济基础,却为资产阶级走上历史舞台准备着条件”。“西门庆也正是在朝向第一代商业资产阶级蜕变的父祖。他还没有发育成形,并且仍然带着他所生存的那个封建母胎的不纯性,可是他的不可一世的勃勃雄心,已表现出那种意图获得整个世界的野心和进取精神。”[5]
 
     对以上观点,其实早有学者从不同侧面加以剖析,其论证也是十分有力的,如高培华、杨清莲、杨乐堂、贺葵、孙逊、陈诏、霍现俊、钟扬等[6]。笔者这里仅从分析西门庆的资本积累和商业经营模式入手,对其商业活动进行剖析。
 
     有人根据《金瓶梅》第79回西门庆临死之前对吴月娘的交待,计算出西门庆的资本达到了“八万七千七百四十两”[7],另外还有四处房屋:本宅、本宅对门、狮子街以及祖茔,总资产达到十万之巨。纵观西门庆的资产累积,大概有以下几种模式:
 
     (一)继承父亲遗留下来的祖产,主要就是生药铺。但是,西门庆似乎对经营生药铺并不在意,仅仅把生意交给傅二叔管理,而自己更看重的是“专在县里管些公事,与人把揽说事过钱”。作品写他梳笼李桂姐,住在妓院将及一月,其中除交待玳安让傅伙计算帐讨银之外,对商业经营的其它事情竟然不闻不问。这绝不是资本积累初期一般商人应该具有的商业品格。
 
     (二)意外之财,横财暴富。西门庆继承的祖产生药铺资产并不多,再加上他不努力经营,所以到他临死之前,也无非达到了五千两银子。他真正的商业资本靠的是意外之财。孟玉楼和李瓶儿进门,便给他带来了巨额资金。其亲家陈洪受杨戬一案牵连,将“许多箱笼床帐家伙”都转移到了他家中,并被他吞并。这说明西门庆的初期资本积累,并不是靠商业运作滚雪球式地发展而获得的,因而也就不具备初期资本积累最基本的模式。
 
     (三)依靠封建政权,“把揽说事过钱”,或者贪赃枉法,收受贿赂。前期的西门庆即勾结官府,“把揽说事过钱”,如他通过蔡京的关系,为盐商王四峰说情,一次就“许银两千两”。后期他当上了提刑官,其收受贿赂当亦不在少数,但作品写到的仅有两件事:一是为贪图一千两银子的贿赂,放走了杀人犯苗青,二是私了孙文相打死人命的官司,得到贿银一百两。这一部分收入,显然也和商业经营无关。
 
     (四)对外贷款的利息收入。这又有两种情况:一种是放官吏债。这部分贷款不收利息,或者利息很少,主要目的在于交结官府。因此,有人把这也称为“资本积累的手段”[8]而加以肯定,是完全错误的。第二种情况便是商业高利贷。作品写李智、黄四揽了替官府采办香蜡料的商业行为,就借了西门庆一千五百两银子,“每月五分行利”。有人认为“这是两头(官家和百姓)赚钱,不是高利贷”[9],也是不正确的。在这次商业活动中,西门庆明确表示“我做他怎的”,可见他只是借贷给采办者。这笔资金绝非入股的投资资金,只能是高利贷性质。
 
     (五)经商收入。这是西门庆总资产的主要来源。如果其商业性质和商业运作模式确实和近代商业有共同之处,那么,应该说这部分商业利润还是带有近代资本主义特点的。遗憾的是事实并非如此。这里主要分析以下三点:
 
     一是以官经商,官商结合。这是西门庆商业活动最基本的模式。早期他就不仅通过联姻手段和权贵杨戬的死党陈洪结成了儿女亲家,更通过行贿等手段勾结地方官吏。后期进入封建政权后,他最主要的便是借助手中掌握的封建特权,以官经商,广开财源。他的大部分商业利润,就是在当官之后获得的。有人将西门庆“所经营的各个店铺的最初投入、经营时间同他在遗嘱中所交代的最终本银”作了一个比较,列表如下[10]:
 
   经营内容     最初投入     经营时间     最终本银
     生药铺      继承父业       6年         5000两
     典当铺       2000两       两年半       20000两
     绒线铺       450两        一年半       6500两
     缎子铺       20000两       半年        50000两
     绸绢铺       2000两       一个月       5000两
     共计         2445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86500两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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