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
TOP

中国古代性变态现象(一)
2011-06-22 14:39:50 来源(剧本网www.juben98.com): 作者:ADGWq 【 】 浏览:2624次 评论:0

  娼妓







  娼妓,作为一种制度和职业,可追溯到春秋时,文献中有齐国管仲在都城建女闾以增加国库收入、越国勾践征集寡妇以满足军士性欲的记载。汉朝以后,官办(或私蓄、私营)的集娱乐、满足男子性欲或牟利的娼妓业成为制度,通常是女性提供声色技艺和性以满足男子需要。







  缠足







  缠足始于五代宫廷,后唐李后主宫女窅娘用帛缠足,屈成如新月的形状跳舞。宋朝青楼歌舞女子,普遍缠足以满足士大夫趣味,渐成为城乡民间风尚,母亲将幼女天足(指古时妇女没有经过缠裹的脚)缠成病态,为的是能嫁人。
媵妾制







Tags: 责任编辑:田村卡夫
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1/3/3
】【打印繁体】【投稿】【收藏】 【推荐】【评论】 【关闭】 【返回顶部
上一篇古代最没人性残忍无情的制度 下一篇诸葛亮发明人头状馒头

相关栏目

最新文章

图片主题

热门文章

推荐文章

相关文章

业内新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