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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怎么处治抢劫犯的?(三)
2011-06-22 14:39:14 来源(剧本网www.juben98.com): 作者:ADGWq 【 】 浏览:4048次 评论:0

大小分别处以徒刑、流刑和绞刑;伤到他人的,处以绞刑,有杀人情节的处以死刑中更重一等的斩刑。处罚轻重分得很是细致,对持有凶器作案的强盗犯,处罚将会被加重一等。


中唐以后,量刑有所加重,不再以抢到财物的多寡来作为量刑的标准,只要犯了强盗罪,处罚就将很严重,不少被处以死刑。


唐以后,宋、元、明、清对强盗犯的处罚,基本都沿袭了《唐律》的规定,甚至更为严厉。直到清末逐渐引进西方的刑法理念,对强盗犯的处罚才有所减轻。


在《唐律》的基础上,宋朝还另颁布了一系列严惩强盗罪的特别刑事法规,如《窝藏重法》、《重法》、《盗贼重法》等。宋朝不仅对强盗犯处以重刑,对包庇强盗者,处罚也不轻,重者可能被处斩,家中其他成员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,比如被发配到偏远地区等。犯强盗罪者,受到的处罚就更重了,本人处斩,没收家产,妻子儿女均被送千里或五百里外州军编管。到宋哲宗时,宋朝的大半地区都成为了重法地。元代时,对犯强盗罪者处罚不轻,曾有这样的规定:除非对强盗,不得施以酷刑。由此可以看出,强

Tags: 责任编辑:田村卡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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