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贵贱有别,服饰有等,不同阶级不同等次的人,都只能享用本等级的服饰,不能混同,更不能僭越。如明法典规定,只有王公贵族、官员,才能使用锦绣、绫史等服饰面料,庶民则只能用绸、素纱,至于商人,因为位居四民之末,是朱元璋要大力抑制的对象,更是连绸、纱都不准使用,只能用绢和布了。服饰等级制度可不是说说好玩的。整个洪武年间,朱元璋屡次申述服饰禁例,一旦有人违犯,就会受到严厉制裁。当时有百姓不许穿靴的禁令,有三十八位南京市民就因为违反了这条禁令都被充军了。
这样严格的服饰等级制度,契合朱元璋的小农经济观念,也部分寄托着“崇俭去奢”、端正风俗的理想。
但服饰的单调呆板,毕竟遮蔽了服饰原本具有的审美功能,尤其是社会总在不断发展,人们在穿着打扮上的个性化、美学化追求很难被一纸禁令所吓倒。明中叶以后,商品经济发展很快,城市更加繁荣,王阳明的心学等所谓“异端邪说”也渐入人心,这些都为人们的物质生活改善,特别是在服饰上冲破传统等级锁链打下了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