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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监狱里的“非正常”死亡(三)
2011-06-22 14:36:53 来源(剧本网www.juben98.com): 作者:muhuaiying 【 】 浏览:4160次 评论:0

及涉案证人的。但是现在,犯下重罪的大盗,反倒住进现监,罪轻的穷人,则关入老监受罪。与方苞同案的朱翁、余生,罪不应重罚,却都在老监里“庾毙”了。还有某氏,控告儿子不孝,结果左右邻居都作为证人被戴上刑具、押入老监,“号呼达旦”。

后来,方苞发现这刑部大牢内外,寄生着一个以监犯膏血为食的权力集团,主要由刑部“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、狱官、禁卒”等人员组成。他们视监狱为财源,抓犯人很积极,哪怕是稍有牵连的人,也是先抓起来再说;抓人之后,又不问有罪无罪,一概铐上枷锁铁链,先投入老监,关上几天。所以刑部大牢里总是人满为患。然后,禁卒就来找囚犯做思想工作:你是想继续呆在这老监,还是交笔钱出来,换个牢房,或者取保候审?你看着办。至于钱的数目,视囚犯的家境而定,到手后,由禁卒、狱官等瓜分。

这笔买命钱,与肉票交给绑匪的赎金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,只不过绑匪凭恃的是血淋淋的黑色暴力,狱吏倚仗的是白中带黑的权力,我们不妨称之为“权力赎金”。

面对禁卒这种赤裸裸的勒索,已在老监中尝尽苦头的倒霉蛋们,哪里还有商量的余地?略

Tags: 责任编辑:田村卡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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