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人之后,又不问有罪无罪,一概铐上枷锁铁链,先投入老监,关上几天。所以刑部大牢里总是人满为患。然后,禁卒就来找囚犯做思想工作:你是想继续呆在这老监,还是交笔钱出来,换个牢房,或者取保候审?你看着办。至于钱的数目,视囚犯的家境而定,到手后,由禁卒、狱官等瓜分。
这笔买命钱,与肉票交给绑匪的赎金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,只不过绑匪凭恃的是血淋淋的黑色暴力,狱吏倚仗的是白中带黑的权力,我们不妨称之为“权力赎金”。
面对禁卒这种赤裸裸的勒索,已在老监中尝尽苦头的倒霉蛋们,哪里还有商量的余地?略有家产的,都竭尽财力找中人保释;掏不出那么多钱的,也想去掉刑具换到现监中,费用也要数十两银子(清初的白银比较值钱,数十两银的购买力相当于近万元人民币)。
至于身无分文的穷人,对不起,那就披枷带锁呆在老监中慢慢消受吧。这就是监狱的“刀俎—鱼肉”关系格局。狱吏利用这一“刀俎—鱼肉”关系,建立起一种特殊的交易模型:囚犯支付权力赎金,购买免受折磨的待遇;狱吏是刀俎,掌握着全部定价权,囚犯是鱼肉,完全丧失了讨价还价的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