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不是“官”,而是社会地位非常低下的差役。照理说,他们并无多大的权力。然而,监狱之内,天昏地暗,潜规则横行,隐权力暗生,狱吏如刀俎,监犯如鱼肉。狱吏的举手之力,可以决定监犯的祸福乃至生死,借用清人的话来说:“人命可出可入,讼狱可上可下,盗贼可拘可纵。”总之他们可以用来“威福”的隐权力极大。
进“老监”还是“现监”,要靠 “权力赎金”决定
清代的文学家、桐城派祖师爷方苞曾在康熙五十一年三月(1712年),因为受一起文字狱的牵连,被关进了刑部大牢。狱中禁卒为所欲为、鱼肉在押人员的丑恶现象给方苞留下深刻印象,出狱后,他写了一篇《狱中杂记》,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清代监狱刀俎格局的窗口。
方苞说,他在牢中,看到“死而由窦出者日三四人”,每天都有三四个“庾毙”的犯人被从墙洞里抬出去。方苞到底是读书人,不知江湖险恶,所以觉得不可思议。同狱中有一位姓杜的监友,原是洪洞县的知县,他告诉方苞:“这是瘟疫发作了。现在气候顺正,死者尚稀,往年这时候,每日也有病死数十人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