境贫寒的洪钧,幼年违抗父命,不走商道,坚定地走上科举之路。他2 5岁中举,2 9 岁中进士一甲一名,也就是状元了。根据惯例,状元洪钧被授予翰林院修撰。明、清时,状元授翰林院修撰,为从六品的官;其他如榜眼、探花授翰林院编修(正七品);第二、第三甲优秀者选为翰林院庶吉士(从七品)。
修撰掌管国史, 即“ 太史” 。一般在翰林院工作几年,即授地方官职。洪钧的第一个实授官职为湖北学政。学政为每省一人,管理一省文教事业,由进士出身的侍郎、京堂(各寺堂官)、翰林、科道及部属等官简充,三年一任,各按原官品级。洪钧回京后,其官职升迁一直和文教事业相关。小皇帝光绪继位的那年(1875年),他任顺天府(北京市)乡试同考官。清制,主持乡试的有正、副主考各一人,同考官四人。可见他官职不大。次年,又到陕西任乡试正考官,算是升职了。再次年,开始参加《穆宗毅皇帝实录》的编纂。穆宗就是同治帝的庙号。编他的实录,是一种来自上头的信任,也是一种极大的荣誉。
此后,洪钧相继担任过功臣馆纂修、山东乡试正考官、翰林院侍讲学士、侍读学士,这样就已经是从四品了。以此品级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