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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“宅女”超龄不嫁会被罚款(二)
2011-06-22 14:22:15 来源(剧本网www.juben98.com): 作者:ADGWq 【 】 浏览:2657次 评论:0









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。历代以媒人牵线、家长包办促成男女成婚的方式是主流。但男女婚嫁既然是家国大事,政府也就往往会进行干预,出些“奇招”。







“奇招”有哪些呢?一是制定法令。越王勾践命令男子二十岁而娶,女子十五岁而嫁;宋仁宗时期让男子十五岁而娶,女子十三岁而嫁;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,女子十四岁而嫁;按《大清通律》,男的十六岁而娶,女的十四岁嫁人。二是处罚。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,那是要罚款的,譬如,汉朝孝惠皇帝时,谁家要有女儿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,罚款600钱;唐代对于男子二十岁以上,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。







帝王为何如此积极地要求适婚男女及时成家呢?你想,适龄男女都不急着结婚生小孩,人

Tags: 责任编辑:田村卡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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