玛雅人的上层阶层用改变肉体形态的方式,显出与众不同,是在本社会内部作某种区别,是在一个文化内部凸显出某种"亚文化"。而古希伯来人生下来便施行割礼,这种肉身上的自戕却是要把自己的社会、自己的文化、自己的种族与其他社会、文化、种族加以区别,显出与众不同的优越感,即所谓"上帝的选民"之类说法。
由区别而定义出高贵或美丽,由此看来,高贵和美丽从起源上就极富主观性。
最初的手段还是在打天然本钱的主意,把肉体当作客体加以处置,直截了当。于是就有了扁头和斜眼,就有了鼻洞和凿齿,就有了纹身或割礼......不同的文化遵循近似的心理过程而"创造" 出五花八门、怪怪奇奇的文化样态。所谓文化的进步,大约就是人类用以区别的手段越到后来越间接,越是离天然本钱来得遥远,转而在天赐的肉体之外去寻找互相区别的方法,文学呀,艺术呀,宗教信仰呀,生活方式呀,风俗礼法呀,如此这般,而已而已。